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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所有房子被一方卖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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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2.30 · 1202人看过
导读:夫妻共同的房产要卖的话,得夫妻双方一起做决定并授权才行,不然只一方去处理是没效的。要是没经过对方同意就私自把房子卖了,那另一方可以取消这个交易,还要承担违约责任,给买方赔偿损失。不过呢,如果买方是真心想买,并且已经把房子的所有权变更好了,那配偶一方就没办法再把房子要回来啦。
共同所有房子被一方卖了怎么办

一、共同所有房子被一方卖了怎么办

共有房屋被单方擅自出售,应如何处理?

夫妻共有的房产如需出售,必须经过双方共同决议和授权,才能实施,否则单方面行使的处置权利将受到制约。在任何情况下,一方未经另一半的许可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依法撤销交易行为,但须对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赔偿买方因撤销交易而引起的损失。若买方在此过程中是出于善意购买房产,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且已经完成法律上的所有权变更手续,那么配偶方试图追回房产就缺乏法律依据,此类请求将不会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擅自出售怎么办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擅自出售的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处分。若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那么受让人取得该房产所有权,未处分方只能向擅自处分方主张损害赔偿。若受让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未处分方有权追回该房产,买受人可要求擅自处分方承担违约责任。未处分方在主张权利时,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提供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购房等交易环节,各方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

三、共同所有车辆被一方私自处置怎么办

若共同所有车辆被一方私自处置,这可能构成无权处分。首先,其他共有人有权要求确认该处分行为无效。若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受让时善意、以合理价格受让、已完成物权变更登记等),则受让人取得车辆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可向擅自处分的一方追偿损失。若受让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其他共有人可要求受让人返还车辆,若车辆已无法返还,则应赔偿损失。同时,擅自处分方应承担因其行为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共有人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共同房产出售需双方共同决议和授权,否则单方处置无效。未经同意擅自出售,另一方可撤销交易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但买方如善意购买且完成所有权变更,配偶方无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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