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期限是怎么算的
关于刑拘时长的计算方法,需注意以下要点:刑事拘留以自然日作为计算单位,且起始日期并不计入拘留期间之内。
具体来说,是从拘留之日次日起计算。
同时,拘留时长的结束期限定位于法定时长最后一日。通常情况下,刑拘时长为十四个工作日。此时间段从嫌疑人被关押至看守所开始计算。在这十四个工作日内,侦查机构需要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而在此过程中,检察院的审核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包括在这十四个工作日之内。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则拘留时长将继续延长;反之,若未通过审核,则嫌疑人将被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此外,若需要延长拘留时长,可达三十七个工作日。同样地,在这个期限内,侦查机构仍需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则拘留时长将继续延长;反之,若未通过审核,则嫌疑人将被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后逮捕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拘留后逮捕期限一般为七日。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批准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在逮捕后,侦查机关仍需继续进行侦查工作,收集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需要注意的是,逮捕期限的计算从刑事拘留之日起算。如果在拘留期间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总之,刑事拘留后逮捕期限的规定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行政拘留期限与刑事拘留期限如何区分
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多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时,最长不超过20日。它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等较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刑事拘留期限则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为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延长至30日。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适用对象、依据法律以及期限长短等方面。行政拘留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刑事拘留适用于涉嫌犯罪的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等。
刑拘时长以自然日计,起始日不计入。从拘留次日算,结束于法定时长最后一日。通常刑拘14工作日,从看守所关押起算。期间侦查机构需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审核7工作日。若批准,拘留延长;否则释放或变更措施。需延长拘留可至37工作日,同样需检察院批准,否则释放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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