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和划拨有何不同应如何选择和应用
土地出让与划拨有何差异,应如何抉择与运用
在我国房地产领域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划拨与出让两种。它们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征,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从性质上看,划拨是人们向政府交付补偿费用或安置费用,经由政府批准后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方式下,虽然没有对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但通常情况下是受到了一些限制条件的制约,比如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租赁予他人或转让至他人名下,亦或是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等等;相反地,出让则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以有偿的方式转让给使用者,同时规定了一定的使用期限,并且要求使用者必须支付相应的出让金。
其次,从取得方式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是经过政府部门的许可,并在交纳补偿费用之后才得以实现的,或者是政府部门直接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使用者。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则是通过公开挂牌、招标或者拍卖等方式来完成的,这是一种有偿的交易行为,而且对于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有着严格的限制。当使用者想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必须得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的手续,同时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再次,从权利义务方面看,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持有者无法将其转让给他人,也不能将其租赁出去,更不能将其用作抵押物。
然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持有者却拥有一定程度上的处置权,他们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进行租赁或者抵押等操作。
最后,从期限角度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通常并不设定使用期限,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明确的使用期限,一般可分为四十年、五十年以及七十年不等。
此外,从房屋类型的角度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被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或者公益性建筑等,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则主要被用于建设商品房等,因此,这两种方式所涉及到的建筑物类型也是有所差异的。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二、出让和划拨的税收政策有何差异?
出让主要是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土地增值税根据增值额按不同税率计征,契税一般为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
划拨则是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并缴纳相应的契税等。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依据土地评估等情况确定。
总体而言,出让方式下的税收相对明确且较为固定,主要是基于交易价格等计算。而划拨转出让需补缴出让金及相关税费,计算较为复杂,需综合考虑土地的性质、评估价值等因素。不同地区在具体税收政策细节上可能会有差异。
三、出让和划拨在法律上有何区别及应用?
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在于:出让有使用期限且需支付出让金,土地使用者享有较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划拨一般无使用期限,无需支付出让金,但用途有严格限制,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抵押。
应用方面,出让多用于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和价值最大化;划拨则常用于公益事业、国家重点项目等用地,以保障公共利益。
土地出让与划拨,性质、取得方式、权利义务和期限各异。土地出让是有偿、有期限的,通过挂牌、招标或拍卖取得,可转让、租赁和抵押。划拨则多涉及补偿或安置费用,用途受限,如经济适用房或公益性建筑,无明确期限,不可转让、租赁和抵押。选择取决于项目需求和法律规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