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公共收益是归全体业主吗
小区公共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吗?
关于小区公共区域所产生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在存在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等利用业主所共享部分所产生的收入时,他们必须在扣除了合乎情理的成本支出后,将剩余部分归还予业主们共同拥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小区公共收益如何进行分配?
小区公共收益主要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分配时,一般应先扣除合理成本,如管理费用等。剩余部分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分配,通常可根据业主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例如,若某业主的房屋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10%,则可获得公共收益的10%。分配方式可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确定,如现金分红、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养护等。同时,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公示,接受业主监督,以确保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小区公共收益是否应归全体业主?
小区公共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如电梯广告收入、停车费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是因为小区公共区域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这些收益是基于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和管理而产生的。业主有权知晓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并对其进行监督。物业应定期公布公共收益的账目,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若物业未按规定处理公共收益,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等途径要求其纠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归属,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当建设单位、物业服务等利用业主共享部分产生收入时,需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将收益归还给业主共有。这意味着,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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