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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注销流程是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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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2.26 · 1576人看过
导读: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要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打算终止登记啦,那得提交注销申请,并且得组建清算小组,把清算工作给做完喽。等清算结束之后呢,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得在15个工作日之内去办理注销手续。登记管理机关还会把成立、注销以及变更的这些信息给公示出来呢。
民办非企业注销流程是申么

一、民办非企业注销流程是申么

民办非企业注销流程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因自然解体、进行分裂或合并,抑或是基于其它原因需要终止其登记注册,必须依法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在此之前,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先得到其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机构的监督指导,并应积极组建清算小组,全面展开清算事宜,直至清算工作完全结束。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于完成清算工作后的第15个工作日内,亲自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办公地点和法人代表等人事事项,登记管理机关将公诸于众,通过公告形式向社会公示。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第十八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二、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如何注销

民办非企业法人注销需遵循一定程序。首先,应召开决策机构会议,形成注销决议。然后,在15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等相关材料。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若有债务等情况,需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再办理注销。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应根据当地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进行操作。同时,在注销过程中要确保各项手续合法合规,以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三、民办非企业税务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民办非企业税务注销流程如下:首先,需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如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税务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核,若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将进行税务清算。清算过程中,会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漏税款等问题。经税务机关核准后,注销税务登记,收缴税务登记证件等。整个流程需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以确保注销手续的合法合规。

我国法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如需终止登记,需提交注销申请,组建清算小组完成清算工作。清算结束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手续。登记管理机关将公示成立、注销及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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