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在劳动关系中,如若雇主未履行续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者有权主张相关赔偿权益。具体而言,倘若雇主未能在一个月至一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而当雇主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法律将视作双方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期间,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仍未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需注意保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以便在主张权利时提供依据。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若用人单位仍未补缴,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此外,劳动者也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请求社保经办机构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总之,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自身社保权益不受侵害。
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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