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上诉期限如何计算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收到行政裁判文书后上诉期最长 15 日,收到裁定书上诉期最长 10 日,按各自实际收到日期算。因不可抗力等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排除后 10 日内可申请延长,由法院决定是否批准。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上诉期限是多少天以内
行政诉讼中,上诉期限一般为:对一审判决不服,自判决书送达次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在裁定书送达后 10 日内上诉。但各类行政案件可能有特殊规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分析研判,以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行政上诉期限是多少天
关于行政上诉的期限问题,通常是自当事人获得一审裁判文书日起算15个自然日内,或是自参与者领受到一审裁决书那一天开始后10个自然日内启动。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一审法院并未向当事人明确告知其享有上诉权以及上诉期限,则应从当事人实际知晓或理应知晓该情况之日起进行计算,然而,从当事人了解到或应该了解到行政行为具体内容的那一刻起,最长的上诉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上诉期限一般是自收到行政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收到行政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判决书或者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日期不同,应以各自收到的日期分别计算上诉期限。同时,若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期限,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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