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原则不包括哪些
医疗技术鉴定恪守非任意、非片面、非主观的原则。鉴定医疗事故时,务必秉持客观公正、科学合法之准则,深入剖析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真实因果关系,依据确凿事实进行全面评估,确保结论的严谨性与公信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鉴定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分级据患者受损程度分四级:一级致死或重残;二级中残或严重器官功能障碍;三级轻残及一般器官功能障碍;四级为明显人身伤害及不良后果。伤残评定需综合医疗过失责任、患者原疾等多因素考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对应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分四级,伤残等级鉴定分类更详细。实际中,要结合伤害状况、功能障碍等多因素分析评估。严重医疗事故常对应高伤残等级,但无绝对关系,最终由专业鉴定机构按标准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不包括随意性原则、片面性原则和主观臆断原则。医疗事故鉴定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法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综合分析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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