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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多久可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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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22 · 1490人看过
导读:通常来讲,工伤职工要是经过治疗,伤情变得相对稳定了,并且存在残疾,还影响到劳动能力了,那就能够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啦。不过呢,具体啥时候能做鉴定,那可不一定,得看伤情还有当地的规定哦。像骨折这类伤情,一般出院后等伤情稳定个大概三个月左右,就差不多可以做伤残鉴定啦;而神经类的伤情,恢复起来比较慢,可能得要六个月左右呢。
工伤多久可做伤残鉴定

一、工伤多久可做伤残鉴定

因公负伤劳动者经治疗病情稳定,残疾或劳动能力受影响才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条件。具体时间因伤性质和地域规定而异。如骨折出院约三个月可鉴定,神经系统伤害约六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多久无效鉴定

关于工伤鉴定申请时限,国家法律法规亦做出了明确规定。依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鉴定申请材料;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此项规定履行义务,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在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逾期未能提交申请,恐将面临工伤鉴定失效的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多久无效合同

工伤事件本身并不会致使合同失效。

然而,若在工伤事故发生的期间,雇佣方采取非法方式解除了或终止了劳动合约,那么这便构成了违法行为。通常而言,在工伤员工接受治疗的期限内,公司是禁止解除与其所缔结的劳动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来说,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具体时间可能因伤情和地区规定有所不同。通常骨折类的伤情,出院后伤情稳定大概三个月左右可以做伤残鉴定;神经类的伤情,恢复时间较长,可能需要六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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