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需要受伤后多久
按照相关法规,对工伤事故中员工身体受损程度进行鉴定的工作应在其经过适当医学治疗后且损伤情形趋于稳定状态下进行实施。从日常实务来看,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需要在接收到每一位工伤员工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的60个自然日内,完成对该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制定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90个自然日。若工伤员工所受伤害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到医疗卫生领域的专业知识较多,则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在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上也可能会相应地予以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鉴定需要受伤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通常而言,在事故中遭受伤害并接受治疗的劳动者,其身体状况若已进入相对稳定期且产生了某种程度上的残疾或对劳动能力造成了影响,便可进一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然而,实际的鉴定时间仍然会受到深度的伤势状况以及持续的治疗过程的制约与影响。大体来说,一旦遭遇的是工伤事件,那么在经过工伤认定之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接手劳动者递交的鉴定申请之日起,需在60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则需要延长至多达30天的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鉴定需要去哪个部门
在对工伤进行鉴定之时,通常情况下需要前往设置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在此过程中,工伤者、用人单位以及可能涉及到的近亲属应联合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交申请,同时还需附带提供与工伤认定决定及工伤者医疗状况相关的详尽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员工身体损伤鉴定应在治疗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需在收到鉴定申请后60天内完成结论,特殊情况可延至90天。复杂伤害涉及医疗专业知识多,评估期限或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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