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的途径包括哪些
在我国,行政诉讼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包括哪些
采取行政诉讼维权手段时,可以遵循如下步骤:
首先,当事人应当撰写诉状并前往做出相关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
其次,当事人可选择先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仍对其最终裁决存在异议,则可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如何应诉
在涉及行政诉讼的被告方应诉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针对行政诉讼的应对策略,我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要高度关注行政应诉事务的处理;
其次,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地受理并审理各类行政案件;
再次,务必认真对待答辩与举证环节,确保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
最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出庭应诉的义务,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的各项工作。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三、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关于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为六个月以内。依照相应法律程序,公民、企业或其它社会团体若需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提交诉状的截止日期应在自其已知晓或理当知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个月内。在此,我们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若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则应按照该规定执行。对于因不动产权益引发的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我国行政诉讼的法律救济途径主要包括:向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先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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