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遗产乃是指自然人生前所遗留下的,且不违反任何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私有合法财产。换言之,假设某人因故离世后,其名下拥有的房产亦是合法的私人财产的话,那么在他离开人世之后,此房产便可依法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然而,若此房产并非某人独自持有,而是与配偶共有,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当涉及到遗产分配的时候,应先行将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一半份额分离出来,剩下的部分才可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这就意味着,在处理遗产分割问题时,首先必须要确定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若是的话,那么在遗产分割过程中,配偶有权优先获得一半的财产权益,而剩余的部分方可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总而言之,关于某人离世后其名下房产能否被继承的问题,关键在于该房产究竟是属于某人的个人财产还是与配偶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前者,那么继承人便可依法继承;但若为后者,则需先将一半的财产份额分配给配偶,然后再对剩余的部分进行遗产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
若借款人不幸离世,且此类债务归属其夫妻二人之共有财产,债权人有权向借款人之配偶提出索要欠债要求。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夫妻双方均需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倘若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或接受了借款人遗留下来的任何财产,债权人亦可循此路径向已接手相关财产的继承人主张债权。
同样依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仅应以所得实际资产为承担范围,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付之税费和各类负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样的
债务人离世之后,其所负之债务的偿还顺序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债务人留下的遗产必须被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来进行债务的全额或部分清偿。
此处所说的遗产不仅涵盖了债务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各类财产,比如房屋、汽车、存款以及投资所得的收益等等,还包括其个人享有的社会保险金和养老金等。
倘若债务人在离世前留有遗嘱并且对其债务的偿还做出了明确的安排,那么就应当严格遵循遗嘱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然而,这种安排必须保证不会侵犯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反之,如果债务人并未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由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并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债务。
当债务人的遗产无法完全清偿其所欠下的全部债务时,对于那些普通性质的债务,应当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清偿;而对于那些附带有担保的债务,例如抵押贷款、质押借款等,担保权人则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此外,在涉及到共同债务的情况下,仍然存活的债务人仍需承担起连带清偿的责任。
遗产是自然人遗留的合法私有财产,不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某人去世后,其名下的合法房产可依法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此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产传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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