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权的认定有何规定
夫妻共通之债权,往往特指出现在婚姻关系持续过程中,由夫妻双方面向第三者所享有之债权。
举例来说,当夫妇二人为同向其他人提供借款而达成之债权。
在进行判定之时,核心问题在于此项债权的从业究竟是源自于双方之间的共同意愿表达,还是说该债权的获取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亦或共同生产经营所需。
若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丈夫或妻子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负担之债务,通常情况下,并不归类于夫妻共通之债权,然而,债权人如能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的,则另当别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有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首先,它必须产生在配偶关系持续期间内,也就是从双方领取结婚证书的那一刻起直到离婚或者其中一方离世为止。
其次,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被划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夫妻两人为了维持共同生活所需而引发的债务;
另二种则是由配偶中的一人或全体进行共同生产活动所导致的债务。
再者,夫妻共同债务本质上是一种连带债务,而夫妻关系既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又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构成了共同共有财物。
这使得夫妻共同债务成为了连带债务。
最后,夫妻共同债务所带来的责任主要在于其对外部的影响,即夫妻俩对共同债务应负有整体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在离婚事例中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负债问题,正常情况下应遵循共同承担责任的原则。这种原则并不因离婚时分财产的方式而有所改变,对于债权人向各当事方提出的权利请求同样适用。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某笔特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负债。评估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实际用途是否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方面有关联。接下来,如果债权人发起诉讼程序,那么夫妻双方必须得承担连带性偿还责任。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关于债务分担的问题。然而,这样的协议仅对他们之间具有约束力,并不能够对抗债权人。如果其中一方承担了超过其应有份额的债务,他/她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总的来说,夫妻共同负债的承担问题相对比较复杂,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详尽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夫妻共通债权通常指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对第三方的债权。如共同借款。判定其是否为共同债权,关键在于债权是否源自共同意愿、为共同生活或经营所需。个人超出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一般不视为共同债权,除非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目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