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在上庭前要收监吗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罪犯,在尚未上法庭审理之前,并无必然被强制执行关押的义务。这是因为,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犯罪分子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未有故意规避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程序之行为,一般情况下,他们无需在开庭审理前被转回监狱进行羁押。然而,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需要对其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算刑期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这段时间并未计入刑事处罚的刑期之内。
这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只有在判决执行前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段才能够被用来折抵刑期。
并且,取保候审的人员并不符合被羁押的性质,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这种情况下所度过的时间是无法进行刑期折抵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会不会收监
在接受了取保候审之后,若当事人在司法机关对事例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将其收监,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假如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执行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过许可擅自离开居所地所在的城市或县级区域,亦或是试图干扰证人的正常作证等行为,则有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的境况。此外,检察机关在审理事例的过程中,若是经审查发现事例涉案情节恶劣,当事人原有的取保候审条件已经不再适用,或者是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认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实施逮捕的,也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即由取保候审转为逮捕,从而导致当事人被收监。然而,如果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事例的基本情况并无出现重大变动,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重新收押的。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的罪犯在开庭前通常不被强制执行关押。根据《刑事诉讼法》,若罪犯在取保候审期间守法,不故意规避程序,通常不需在开庭前转回监狱。法院会依案情调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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