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是保护嫌疑人吗
刑事拘留,其首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有序、顺利地推进,并非仅限于捍卫嫌疑人的权利。它既能有效阻止嫌疑犯试图逃脱警方的追捕,或继续从事犯罪活动;又能够保证受害者以及广大公众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尽管对嫌疑人实施了羁押措施,但相关法律法规仍会针对这部分人的基本人权提供充分的保障与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刑事羁押
刑事拘留并非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刑事羁押”之义。
虽然两者都源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然而,二者实乃性质迥异的概念。
刑事拘留主要表现为,未经检察机关行政许可即可依法实施的临时性惩罚措施;
而刑事羁押则需经由检察机关之准许后方能予以实行。
拘留实质上是指,在检察机关尚未批准逮捕之前,针对应接受刑事侦查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紧急诉讼手法。
值得注意的是,唯有公安机关方可享有此项权力。
所谓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作出逮捕或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且实际执行逮捕之后,将犯罪嫌疑人加以秘密拘禁。《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三、刑事拘留是否需要律师
在面临可能被判刑监禁的严重情况下,担任刑事被告一方的辩护律师显得尤为关键且至关重要。刑事拘留在警察部门以及法院中常被定义为针对直辖事例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阶段主要是针对临时剥夺犯罪人员或重大嫌疑人在司法裁判中的人身自由的权利进行的临时性措施。在此环节,具有丰富法学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可以对嫌疑人进行面谈以及深入地了解事例的具体细节。更为重要的是,律师还能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精神慰藉。面对涉案的罪名及相关情况,律师有权向侦查机构核实并提供建议和意见,以此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简而言之,刑事拘留期内寻求律师的帮助无异于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也有利于为随后的司法诉讼程序做出充分的准备。
刑事拘留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的有序进行,不仅维护嫌疑人权益,还能防止其逃逸或继续犯罪,同时保护受害者及公众权益。尽管实施羁押,但法律仍保障嫌疑人的基本人权并提供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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