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有判管制的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针对危险驾驶行为,有可能被判处为期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并且同时处以罚金的刑事处罚。实际上,管制这一刑法种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主要是适用于相对轻微的犯罪案件,然而,危险驾驶罪往往涉及到的是较为严重的交通肇事行为,这种情况更倾向于适用拘役刑罚,而非管制。基于此种观念,我们有理由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危险驾驶罪是不太可能被判处管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危险驾驶罪,根据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只要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将被判处拘役,同时还需进行罚款的严厉处罚:
1.追逐竞争性的激烈驾驶行为,情节特别恶劣的;
2.饮用含有酒精饮料后驾驶汽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乘客运输服务,过度超载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运输极其危险的化学品,危及到公共安全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上述第三条和第四条行为负有直接的责任,则将会按照同样的规则进行处罚。
在此基础之上,如果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同时发生的话,将根据其严重程度,由法院进行惩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针对严重危险驾驶罪引发的民事赔偿事例,国家未设定其相应的固定数额作为参考标准。
实际上,赔偿金额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受害者在事故中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情况,其中可能涵盖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残疾赔偿金(如若受害者因此导致伤残)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个方面。
关于医疗费用部分,应以实际发生的开支为准进行计算;而护理费用则需要依据护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水平以及护理期的长短做出合理判断;此外,误工费用也需要按照受害者因事故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天数及其原本的收入状况来决定。
至于残疾赔偿金的支付金额,这与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息息相关,通常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一年内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两个指标,从受害者被评定为伤残之日开始,按照一定的年限进行计算。
最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则需要综合考虑到侵权方的过失程度及其行为对受害者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多种因素才能最终确定。
总的来说,每一个赔偿金额都必须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事例情况经过严肃复杂的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行为可能受到拘役一至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管制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而危险驾驶罪涉及较严重交通肇事,更适用拘役而非管制。因此,危险驾驶罪不太可能被判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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