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江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镇江市职务侵占罪的立案基准与全中国范围内所施行的统一准则相吻合,具体如下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所有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在职员工,倘若其借助于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此种行为便应当被视为犯罪并予以立案追究。这就意味着,若侵占金额达到了或超出了六万元人民币,那么司法机构很可能会启动刑事调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镇江职务侵占罪被逮捕前可以做什么
深度剖析:
(一)【积极退还赃款】在面临此类情况时,行为人应负责任地将得手之财悉数归还于受害者。
倘若因赃款已然毁损或消失而未能实现退还,那么行为人便必须积极主动地按照物品原有价值进行全额赔偿,以此避免导致更严重的争端。
(二)【积极配合调查】如果受害者已经向警方报案并启动相关程序,行为人理当全面配合警方展开深入的案件调查工作,诚实地回答所有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同时,对于那些与此案无关的问题,行为人有权选择不予回答。
(三)【坦诚陈述案情】在向司法机构陈述案情的过程中,行为人可以详细阐述在案发之后所采取的一切积极措施以尽可能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四)【维护诉讼权益】如遇任何侵犯公民诉讼权益以及对人身进行侮辱的行为,行为人均享有提出控诉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镇江职务侵占罪费用哪方承担
关于职务侵占罪事件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的承担方,实际上颇为错综复杂。首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犯有职务侵占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须自行承担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的相关成本。其次,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诸如事件受理费、侦查费、起诉费以及审判费等等与之相关的费用,往往均由国家财政予以承担。然而,若涉及到某些特定的鉴定费用、证人所需支付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等方面,则可能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相应的承担者。最后,倘若由于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而引发的相关费用,那么便应依照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分摊。总而言之,对于职务侵占罪事件中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的承担问题,必须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江苏省镇江市职务侵占罪的立案基准严格遵循全国统一准则。该准则明确规定了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条件,确保法律在各地的一致性和公正性。在镇江,当涉及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时,将依法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此举旨在维护企业和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私财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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