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会来逮捕吗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广泛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之一,它赋予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之后,有条件地暂时离开施行羁押的场所,从而确保自身享有正常的活动自由,同时亦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工作。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他们已经脱离了司法审查的视线,也不代表他们已经彻底安全无虞。相反,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试图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销毁关键证据等等,那么司法机关将有权依法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对涉案人员重新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给哪个部门
1、对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问题,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交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且具有特定功能的银行账户中。
2、在被取保候审的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若能遵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无任何违规行为发生,则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依照公安机关出具的解出取保候审的相关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即可前往指定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而如果在此期间,取保候审人员出现了违规情形,公安机关有权对其实施取消取保候审措施,同时也无需返还之前收取的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可以延长吗
对于取保候审的时限,一般规定其最长不得逾越12个月。然而,倘若存在特定情形的需要,取保候审的期限亦可申请予以适当延长,只是这需基于充足且切实可行的理由与依据,并且要通过严格的审查考核程序加以申请。例如,事件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势、牵涉的范围广大、资料收集方面遭遇诸多困境等等都可能构成申请延长的合理理由。然而请务必注意,任何申请延长时限的请求未必都会得到批准。司法机关会根据各个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权衡,来评估是否确实存在必要延长取保候审期限的必要性。若缺乏合理合法的支持证据,那么此类申请往往难以获得批准。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项强制性措施,允许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交纳保证金或找到担保人后暂时离开羁押场所,保持活动自由,但不影响案件审理。违反规定,如逃避侦查、销毁证据等,司法机关有权撤销决定,采取逮捕等更严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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