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人犯什么罪了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或附加适用罚金等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或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罚,但是经过取保候审能够有效防止其再行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士。这种措施涵盖了非暴力性质的犯罪行为、初次犯罪者、患有疾病的嫌疑人以及身怀六甲的被告等人。举例来说,如果某人涉嫌盗窃、诈骗等轻微犯罪,或者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证据尚不充分,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研究时,就有可能被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否算刑期
在法律层面上,被裁定取保候审的人员其刑期无法通过折抵的方式来进行转换。
依据我国《刑法》对各类刑罚制度的具体规定,唯有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实施的羁押时间才能够被用来作为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刑期的折算标准。
对于有期徒刑而言,其刑期的起始日期应自判决正式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若在判罪之前已遭到羁押,则被关押的每一个昼夜将会相应地抵扣刑期中的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被告诈骗取保人怎么办
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倘若又涉嫌犯下了新型的诈骗犯罪,那么这个状况将变得极其严峻复杂。首先,有可能由于此类新案情的发生,先前所设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将被取消,进而使公安机关有充分的权力去采取更加严格严密的强制手段,例如刑事拘留或是拘捕。面对这样的境地,我们应当全方位综合考虑先前与当前犯罪事件的性质、恶劣程度以及对于社会造成的伤害等等诸多因素。如果关于这部新的诈骗指控的证据确凿无疑,那么该被告人很有可能会面临数罪并发的处罚。在此种情形下,被取保候审者应当尽最大努力来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调查工作,诚实坦率地交代清楚自身的全部违法行为。同时,强烈建议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和支持,以便得到更多的法律援助,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律师在这个过程中将能从事件的实际情况、相关证据的核实、法律适用等多角度出发,全力以赴地为您进行辩护,争取尽量减轻法院对此类事件判决时的惩罚力度。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重要程序,适用于可能判轻刑或需防止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涵盖非暴力犯罪、初犯、患病或孕妇等。如涉嫌盗窃、诈骗或证据不足,可能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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