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啥手续办理的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强制性手段,其宗旨在于保障被指控者在未被关押、限制自由的前提环境下等待法官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在实践中,此类措施的实行通常需要经历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辩护律师或亲属向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
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供合适的担保人选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被指控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要求;
再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以确定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最后,若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则会依法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予以实施。在此期间,被指控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同时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还有什么手续
接下来便是检察机关之审查起诉及法院开庭审理程序,诚挚地建议您聘请律师作为您的辩护人,以期为您争取到法院对被告的缓刑判决。
关于取保候审问题,请务必明白并非意味着无需坐牢,而是暂时停止其拘留与逮捕程序,而实际是否需坐牢则取决于最终由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判断。
当检察院认为有必要不予批捕时,应当向被告人明示其理由;
如需进一步补充侦查,亦应同时通告给公安机关。
对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公安机关必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立即释放被告,并尽快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
若经检查仍需继续侦查且满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者,应该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相关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可以去云南吗
在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期间,赴云南省的行为需得到执法机构的明确授权方可执行。作为一种严肃的刑事强制手段,被选取之人在未经许可基础上,不可远离自身所在之市、县级区域。如确实有必要前往云南,当事人应向负责实施此流程的公安部门或检察院提交书面请求,详尽阐述前往云南的具体缘由、行进计划以及预计返程日期等细节。相应执法部门将会全面考虑房屋状况、嫌疑人的行为举止等多种要素,以权衡后作出批复决定。若未经核准擅自远行,则可能面临废止取保候审措施、转换为更严格的管控方式(如立即逮捕)。因此,务请当事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事,依法依规提交申请并争取获得批准。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保障被指控者在自由状态下等待审判。实施过程包括: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司法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后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期间,被指控者需遵守法律,定期报到,不得擅自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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