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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在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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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22 · 1637人看过
导读:在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之后,其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对于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且尚处于拘禁状态的诉讼参与者来说,执行机关需向负责看管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提供书面的释放通知,以便尽快将被取保候审人员予以释放;而对于办案机构而言,他们仍需对此类案件保持持续关注,积极搜集与案件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证据材料;同时,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如若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据其违规程度,决定是否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以及对保证人进行相应的处罚;(2)经过深入调查并确认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办案机关应立即解除对该诉讼参与者的取保候审措施;反之,若经调查发现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取保候审后在哪里办

一、取保候审后在哪里办

在实施了取保候审后,相关的流程将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当被取保候审者仍然处于被关押状态时,执行机关将会向看守所发送释放通知书来释放被取保候审的人。

其次,负责办理此案的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以获取更多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同时,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如若违反,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此外,如果是由保证人提供担保的,公安机关还可以对保证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再者,经过侦查后,如果发现该案件并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会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

然而,如果认为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后还被公安局传召怎么处理

在经过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若仍受公安部门召唤,请务必立即与之取得联系并尽快到场配合调查。对于已被法院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来说,他们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的条例:(1)未经相关执行机关许可,不能擅自离开他们所在的城市或县城;(2)倘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的话,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相关执行机构进行报备;(3)遇到关于传唤的通知,应无条件地积极配合;(4)严禁以任何形式对证人作证进行干扰;(5)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是故意提供虚假情报误导警方及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多少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需开展多项工作,包括事例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最终的审判等环节。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法律术语,其含义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各个司法机构,对于那些尚未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仍有必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他们可能的逃脱、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潜在行为,依法要求他们提交一定数量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发出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随地听从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缓执行羁押的强制性措施。若至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之时,司法机关应立即解除该项措施。

取保候审实施后,流程如下:首先,被取保人需遵守相关限制条件,如不得离开指定居住地,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其次,执行机关将监督被取保人的行为,确保其遵守取保候审规定。若被取保人违反规定,执行机关将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包括撤销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等。最后,案件将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被取保人需配合相关调查,等待判决结果。整个流程旨在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审理,同时保障被取保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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