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何时被传唤怎么算
1.一旦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之后,检察院的传讯往往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查证与案件相关的情况,而被取保候审者应该尽速前往和接受调查。
2.在刑事诉讼环节中,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畅进行,公安机构和司法机关拥有权力来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以及被告人采取诸如取保候审、拘留以及逮捕等强制性手段。在此过程中,司法机构可以依法传唤涉事人员以展开案件调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不成功是不是很严重
关于决定应否适用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我们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可简单地认为不具有取保候审可能性的案件便意味着其性质严重。
取保候审堪称是面对刑事案件之际,涉案人员家属可采用的首要有效救济手段;
倘若对其施以难度级别划分,那么在30日内(即案件尚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处理是最为简便易行的,相较而言,待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难度程度稍有上升;
进入法院审判环节,无疑成为最为棘手的环节,除非法院出于必然考虑主动发起办理,然而此等现象多出现于法院预测案件判处羁押期限届满、或有可能适用缓刑的场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何时结束申请
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可享有最长为期十二个月的保护期。在此期间里,事例的调查、检控、审理等程序将按部就班地依次进行。通常情况下,当出现如下情形时便有可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终止取保候审的申请:其一是负责事例侦查的部门认定被取保候审者已经不具备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从而决定撤销该起事例;其二是在事例经侦查调查已经完结后,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经过评估后认为无需继续对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其三则是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并且判决已经正式生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终止并不仅仅取决于申请人的意愿,还受到司法机关依据事例的推进程度以及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所影响。若您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那么通常能够顺利推动事例的进程。
取得取保候审资格后,检察院传讯旨在深入查证案件相关细节。作为被取保候审人,应迅速响应检察院的传讯,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陈述情况,提供必要证据。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任何隐瞒或抗拒行为都可能影响案件进展,甚至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及时、真实地接受检察院的调查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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