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去哪个部门申请
取保候审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1.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事项,需由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法定代表人提出;
2.当相关司法机构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须在七日内对其作出是批准还是拒绝的明确回答,如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那么将由公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怎么办理
关于中国法律下取保候审程序的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被相关部门羁押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给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具体答复。
再者,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必须向其本人公开宣读并让其亲自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确认。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于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罪行的患者;
接着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危险性的被告人;
最后是患有严重疾病、生存能力有限或者正处于孕期中的女性被告人均可享受取保候审待遇,因为这样的做法以保护他们的权益为首要考虑因素,且不会为社会带来任何潜在威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去了检察院多久去法院
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随着事例进入了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这类事例,检察机关所需完成的审查起诉期限通常规定为一个月,而那些复杂且难度系数较高的事例,则可适度地将此期限延长至15天。待检察机关完成相应的审查程序并对需要进行刑事诉讼追究责任的事例提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方面应当在收到该报告之日起的7日内予以受理。然而,具体到每一个事例的实际情况,其所耗费的时间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的复杂性程度、证据材料是否充足以及是否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等等。若检察机关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他们有可能会将事例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这样一来,事例的审理周期便会相应地得到延长。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精确的时间表,以明确从检察机关到法院的整个流程所需耗费的时间,这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取保候审应由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代表人向公安、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申请。司法机构收到申请后,须七日内答复。若申请获批,公安部门将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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