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什么证件要上交
取保候审过程中需要上交哪些证件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其居住地派出所对其住所进行监督监护。
此外,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进入某些特定场所、不得与某些特定人员进行私下会面或通信联络、不得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同时要求他们将本人的护照、出入境证件及驾驶证件交付给相关执法机构予以妥善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要钱吗
若采取交纳保证金的方法来实现取保候审,则届时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反之,若采用提供保证人作为替代措施,则无需缴纳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实质上是有关机关为犯罪嫌疑人设置的一种暂时无需羁押的处置方式。
对于本应予以逮捕之人,在其被发现患有严重疾患、正处于孕期或负责哺乳尚未满周岁婴儿的女性,或是犯罪行为较为轻微的人员,皆可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拿回手机号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您手机能否得以归还,主要依据于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及侦查机关的最终决策。理论上讲,倘若您的手机与所涉及的事例并无直接关联性,亦或者在事例侦破过程中,该手机已经脱离了必须暂行扣留之范畴,经过侦查机关严格审查并予以确定之后,便会迅速将手机发还给您。然而,倘若您的手机被判定为重要的涉案证据,或者其存在可能干扰到事例调查工作,那么发还的日期则可能需要推迟至事例调查全面告终或是相关程序关闭时才能够实现。在此期间,希望您能全力支持和配合侦查机关的各项工作,务必恪守相关规则法规。关于手机发还的详细问题,您可以咨询负责实施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或者事例的侦查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取保候审时,被取保候审人需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交护照、出入境证件及驾驶证件等,并接受居住地派出所的监督监护。同时,需遵守法律限制,不得擅自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面或通信,不得从事特定活动,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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