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后期可以撤案吗
刑事拘留的后期阶段能否撤销案件?
在刑事拘留程序结束后,若经执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国家有权撤销立案处理:
1.犯罪嫌疑人涉嫌的违法行为属于应当由受害人告知司法机构方可进行追究的犯罪行为,但是实际未能得到有效通知或已撤回先前所述状况的;
2.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事实;
3.犯罪嫌疑人涉及的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诉讼时限的限制;
4.犯罪嫌疑人受到了特殊赦令的特例性赦免,从而得以避免刑事惩罚的制裁;
5.犯罪嫌疑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实际危害较小,法官判定其不构成犯罪;以及6.其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被视为撤销案件理由的特殊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拘留能保释出来吗
在被依法拘留之后,若满足相关保释条件,则可以进行保释申请。
与此同时,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应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在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进行调查时,以下几种情景应当给予取保候审: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处以管制、拘役亦或是独立实行附加刑;
其次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处罚之时,适当的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对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性;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生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亦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同样也可以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
最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被拘押期限已达到期限,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展开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一般为多少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面对刑事事例的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一般的拘留期限通常设定为3天,然而若具体情况特殊,可将审批时间相应地延长至7天或者30天不等。此外,对于那些行踪不定、犯罪活动频繁以及团伙犯罪较为严重等具有重大嫌疑的嫌疑人,上交检查批准的逮捕时间则可更长,最长可达到30天之久。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将拘留期限适当延长1至4天,以确保事例调查工作的有效进行。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刑事拘留实际上是一种暂时性且带有强制性质的措施,旨在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作及推进。在此拘留过程中,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刑事拘留后期,如调查证实以下情况,案件可撤销:受害人未告知或撤回指控;嫌疑人已死亡;案件超过法定时限;嫌疑人获特殊赦免;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其他法定撤销理由。国家有权据此撤销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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