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怎么能减刑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如何得以减刑的问题探讨
在取保候审阶段并不能算是实际服刑期限,但是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如果在此之前已经被关押过的时间是可以计算入刑期中的。而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措施,能够取得这一权利的前提条件包括: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之后法院审判前会批捕么
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取保候审的暂缓执行刑罚的权利后,仅当存在犯罪嫌疑人确因违反规定、行为突破底线或所涉及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况下,法院方会提前发出逮捕令,以强制公安部门采取逮捕措施。否则,法院如无必要,不会轻易批准逮捕。以下列出的几种情况是采取取保候审后方能有效阻止风险事件发生的例子,实属必须进行逮捕的情况:首先,犯罪嫌疑人大有可能继续实施未遂的犯罪行为;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威胁到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然后,可能出现毁灭、篡改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事件;再者,可能面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的报复行为;最后,若有自杀或者逃跑的企图。《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取保候审期间实施新的犯罪规定怎么处理
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如果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将是极为严峻的。首先,当地公安机关将会根据新出现的犯罪状况,依法作出是否撤销取保候审,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的决策。新犯下的罪行将会与方才涉及的事例一并进行深入调查和审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如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且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公安机关有权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做出深刻的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强制措施。总而言之,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否则一旦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必将导致其法律责任和惩罚力度的进一步加大。
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直接涉及减刑,它更多是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若法院最终判决有刑罚,之前已被关押的时间可计入刑期。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且不构成社会危害等情形。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表现良好可能对最终判决有所影响,但并非直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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