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时效5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诉讼时效五年的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于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而言,若欲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必须在得知或应当得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提出申请。
然而,对于涉及不动产权益的诉讼案件,如果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如果行政行为作出之日已经超过五年,同样也会面临被人民法院拒绝受理的风险。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时效5年如何理解
根据实行的行政诉讼时效5年原则,即在该法条中明确指出,被申请人在对特定行政行为申请进行行政诉讼时所能享有的有效期限仅为5年。
如果超过此期限发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不予以受理。
为了进一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特别规定,对于涉及“非不动产”相关事项的行政行为,若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出和解申请,人民法院将会拒绝受理并驳回。《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行政诉讼的时效已经过期,原则上讲是无法进行起诉的,但实际上存在一些特例。普遍来讲,如果超出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并且没有合理的解释或理由的话,法院将会做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但是,若有发生不可抗力或是由于其他非原告自身导致的因素而导致错过了起诉期限,那么这段被耽搁的时间是不会计入到起诉期限中的。当个人、法人亦或是其他类型的组织因为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而导致错过了起诉期限时,他们可以在障碍消除之后的十天之内提出延长起诉期限的申请,至于是否批准则需要由人民法院来作出决定。总的来说,行政诉讼时效过期后再提起诉讼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时效内及时地行使您的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五年的法律依据在于,涉及不动产物权或登记、奖励、征收、征用等不动产物权变动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其他案件则为五年。超过时效期限,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具体法律依据为《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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