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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怎么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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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9 · 1874人看过
导读:敲诈勒索罪的不成立条件所谓敲诈勒索公私财产罪,乃是指行为人对他人或是私人财物以恐吓、威胁等手段强行索取,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程度或存在多次敲诈勒索行为;倘若涉案金额再大些或伴有其它严重情节的;或是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是具备了其他极为特殊和严重的情节的话,则构成此罪名。然而,若不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便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
敲诈勒索罪怎么不成立

一、敲诈勒索罪怎么不成立

敲诈勒索罪如何才能不成立?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这一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具体规定为:当其涉及到的金额数目较大时或者持续实施了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或者当其涉及到的金额数目庞大且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条件时,以及当其涉及到的金额数目极度庞大且同样存在着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条件时。综上所述,只有在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行为特征和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被认定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由什么构成?

{\color{red}author对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素分析如下:

首先,该罪要求具有特定的犯罪主体资格,即行为人必须是刑事责任能力完备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二,从主观角度来看,犯罪心念在客观间接方面表现为明确的故意,同时还渗透着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的企图;

再者,触犯该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涉及到国家财产以及公民个人的私人财产权益;

最后,犯罪行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具体行为形式包括对受害者实施恐吓、胁迫、要挟等手段,从而强迫受害者交付相应的钱财。

\n《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通缉令怎么判

敲诈勒索之罪行乃以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权益为主要目的,采用威胁或逼迫手段,强行索取公共财产与私人财富之行为。

至于通缉令,其性质并非刑罚之判决,实则为公安机关针对那些应受逮捕却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追捕行动。

若被认定犯有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将依据犯罪涉及金额及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裁定。

对于涉案金额较大者,或多次实施此类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承担罚金责任;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需承担罚金责任。

具体的量刑结果需要综合考量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危害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构成犯罪需满足以下条件:金额较大或多次实施;金额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金额特别巨大且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仅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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