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能不追诉吗
交通肇事罪能否豁免追诉?
若交通事故的性质及程度未达到足以构成起诉责任的情况,那么此种状况下,被害人或其家属便可享有不起诉的权益。
然而,当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以及重大的财产损失时,则必须依法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被追究的,也应予以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布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性较小,不足以认定为犯罪的;
(2)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
(3)依据特赦令而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并未告知或撤回告知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明确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涉及刑事法律问题的交通肇事罪,其相应的处罚措施及标准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若被确认为交通肇事罪的主犯,那么其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
其次,倘若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有过逃避责任的行为或者存在其他十分致命且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她将可能要接受更严重的判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要是由于嫌疑人的逃离导致受害者最终不治身亡,那恐怕就得面临更加漫长和沉重的刑期——七年乃至更高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从犯怎么判
交通肇事罪之中,一般而言并不存在从犯这一概念。此类犯罪通常皆因驾驶员个体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所引发。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之下,若有人采用教唆、协助等手段推动或协助肇事者实施了该起肇事行为,便有可能被视为共犯。对于那些被视为共犯之人,法院会结合其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量刑判决。若其在犯罪中所发挥的作用相对于主犯较轻,一般而言将按照主犯的刑罚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于刑事责任。至于具体的量刑尺度,则需依据每一事例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是否存在逃逸现象、是否主动作出经济赔偿、是否获得受害人的谅解等等。
交通肇事罪能否豁免追诉取决于事故性质与后果。轻微且无大害者,可不起诉;但造成重伤或重大财产损失则必追责。法律规定,情节轻微、时效过期、特赦免除、未告知或撤回告知、犯罪人死亡等情形可豁免刑事责任。其他法定情况也适用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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