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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主体包括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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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9 · 1840人看过
导读:通常情况下,这类行为并不足以构成侵占行为。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职务侵占罪具备以下几个必要的构成要素:首先,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机构的在职员工。其次,职务侵占行为的主观意识必须是故意为之,其目的在于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非法占有为个人所有。第三,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该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主体包括股东吗

一、职务侵占罪主体包括股东吗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否涵盖股东

从通常情况来看,其并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然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的在职员工。

其次,该罪行的主观动机应为故意为之,即通过非法手段,将上述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

再者,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本单位对财产的所有权。接下来,在客观层面上,行为人需要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单位财产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标准。

最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财产。这里所说的本单位财产不仅包括了本单位所有的财产,还包括了本单位依法享有债权以及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暂时管理、使用或运输的他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职务侵占罪的重要构成要素,根据通说观点,此处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借助于自身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带来的优势条件,例如经手、管理财产的便利条件,或者是利用自身作为单位财物主管、管理者、经手者的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缓刑标准是哪些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中,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期限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满足以下几个特定条件的,则有可能被宣告缓刑待遇:即(1)其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轻微;

(2)必须具备悔过自新的善良表现;

(3)在判刑之后,并无再次违法犯罪的高风险倾向;

(4)被宣告缓刑后,对于其所在社区不会产生任何严重的负面影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职务侵占罪会起诉

对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类事件,通常会面临着法律诉讼这个严峻的挑战。由于此类事件常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财产以及社会秩序等方面,因此其属于法定的公诉事件之一。在一般的情况下,此类事件的立案调查工作通常会由公安机关经手完成,并在随后的过程中,交由检察院进行深入审查和起诉程序。一旦雇主发现自己员工存在利用职务优势侵吞本公司财务的不当行为,并且涉及的金额巨大,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介入调查此事件。当证据充分且确凿无误时,检察院将会代表国家向法院提出正式的诉讼请求,以追究涉事嫌疑犯的刑事责任。关于“数额巨大”这个概念,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是指侵占金额在六万元人民币至一百万元人民币之间。然而,在实际的事件处理过程中,法院还需要结合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刑罚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通常是公司、企业或单位的在职员工,不包括股东。此罪要求故意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且必须利用职务便利,涉及单位财产权。利用职务便利主要指行为人因职务所赋予的权力和地位而便于侵占单位财产的条件。因此,股东通常不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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