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是什么案件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定义与审理情况
1、关于合同诈骗案的性质界定,有两种可能性,既可以定性为行政治安案件,又可以纳入刑事案件范畴进行处理。在此类案件中,行为人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于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从受害方获取价值超过两万元人民币的财产,即可依法启动刑事立案程序进行侦查和起诉。
2、对于行为人履约能力的判定,主要考虑以下三种具体情形: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力以及无履约能力。针对这三种情况,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1)当行为人拥有完全履约能力,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仅履行了部分义务,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动机是为了毁约或者规避自身损失,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完全履行,那么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民事欺诈行为;反之,如果行为人部分履行的意图在于引诱受害方继续履行合同,进而达到占有对方财产的目的,那么就应该被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2)当行为人具有完全履约能力,然而却始终没有采取任何履约行动,而是通过欺骗手段使得受害方独自承担合同义务并支付相应款项,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应当被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3)当行为人仅具备部分履约能力,同时也积极地采取了履约措施,尽管最终合同未能得到全面履行或者根本没有履行,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应当被视为民事欺诈行为;
(4)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不具备履约能力,但是在后续的时间里,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了自己的履约能力,并且表现出积极的履约态度,那么无论合同最终能否得到全面履行,都只能被视为民事欺诈行为;
(5)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不具备履约能力,然而在之后的时间里,他们仍然没有改变这种状况,反而继续欺骗受害方,占有对方财产,那么这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6)当行为人具备部分履约能力,然而却始终没有采取任何履约行动,而是通过欺骗手段使得受害方独自承担合同义务并支付相应款项,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应当被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情况有什么
以下是涉及到非法合同诈骗罪状之示例:
1、以虚构的公司或冒充其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利用伪造、篡改以及过期的票据或是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
3、缺乏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先履行计算少的合同或者只是履行部分内容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仍继续签订并履行合同;
4、在接受了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后便消失无踪;
5、采用其他各种违法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怎么量刑最高
针对合同诈骗罪之具体量刑标准,最高可判处犯者无期徒刑与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行为人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独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具体的量刑幅度,将综合考量诈骗金额、犯罪手段、所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定。
合同诈骗案分行政和刑事两类。非法占有者通过签约骗取超两万元财物,可刑事立案。履约能力分完全、部分或无。完全能力但部分或不履行若占对方财产,属合同诈骗;部分能力积极履约但未全面履行,属民事欺诈。无能力但后续提高并积极履约,属民事欺诈;无能力且持续欺骗占有财产,属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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