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有哪些规定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惩戒制度的一般规定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合同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判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对于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违法行为,应判处被告人数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并处罚金。具体而言,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程度的,应判处被告人数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判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被告人数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并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被告人数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3)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在收取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立即逃匿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同诈骗罪的犯罪行为通常具备如下五个客观方面的特征:首先,通过捏造或者假冒实际无实体的单位,或者使用他人的名义与他方签订合同;
其次,采用诸如伪造、变更、失效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等手段为自己的业务进行担保;
第三,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欺骗性的方式诱导对方企业或个人继续签署并执行合同,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再次,在收取了对反企业或个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资产后,故意逃避或者消失不见,导致对方无法追回其财产;
最后,如果实施上述犯罪过程中,采用了除上述几种之外的任何一种方式来骗取或获取对方的经济利益,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有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合同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在国内各省市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一般而言,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其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两万元及以上者,往往会被视为构成了“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受到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司法实践经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化。在进行司法裁决时,我们不能仅仅依据诈骗所得的金额来做出判断,还需结合罪犯采用的犯罪手法、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危害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即便犯罪分子的诈骗所得款项与其“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仅相差少许,只要他们还有其他较为严重的违法情节,那么他们同样有可能面临到刑事处罚的风险。
《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视数额大小及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三年以下或数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情形包括: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约、使用伪造票据等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无实际履行能力而引诱对方继续签约、收款后逃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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