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的财产怎么分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配的具体方式
关于根据协议离婚所进行财产分配的方法,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针对夫妻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部分,这些仍将维持其原有的归属状态;而对于那些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则需在双方之间实现公平、公正的均分。
其次,对于那些不便于进行分割处理的财产,例如房产等,可以由其中一方获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而另一方则可通过向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来获取自己应得的那份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协议离婚的贷款房产应当如何过户
1、关于贷款尚未届满时所需提供之文件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有效的离婚协议书(经公证)或法庭裁决内容中涉及房产分割及归属的相关条款;客户本人身份证以及离婚证正本;原有房屋所有权或者抵押权的相关证明,即原始贷款协议内容等有效文件。
2、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所示:(1)首先需要客户前往房管局进行房产权益变更的手续受理与办理,同时对按揭银行进行按揭所有权或义务主体的变更手续办理。(2)针对已偿还完毕的按揭贷款业务,仅需房屋当前所有者携带生效后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程序)或法庭裁决结果、离婚证正本、客户个人身份证及原有的房产所有权证书,向当地土地房产业管理委员会提交房屋产权转让申请。(3)在涉及离婚房屋转让的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税收:1、按照物业价值的2%计算契税;2、根据物业价值每次交易收取flatrate的印花税。手续费:1、支付80.00元的变更登记费;2、按照物业价值的2%计算并支付交易手续费;3、收取20.00元的工本制作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的抚养权稳定幺
协议书所作出关于儿童抚养权的约定在某种程度上具备稳定性特征,然而,这种稳定性并非绝对。在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抚养权约定真实反映了他们的真实意图,同时又没有违背任何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的情况下,这样的约定往往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保护。尽管如此,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幼儿抚养权可能需要进行变更的可能性。例如,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由于严重疾病或身体残疾导致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责任时,或者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存在严重侵犯子女合法权益行为、未尽到抚养责任等恶劣状况时,都可能导致抚养权产生变动。除此之外,如果子女已经超过八岁年龄,那么其自身的意愿对抚养权的变更也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总的来说,即使在协议书中所做出的抚养权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法律规定的一些情形发生变化时,这一协议也是有可能随时进行修正或者调整的。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个人财产维持原状,共同财产需公平、公正地均分。不便分割的财产,如房产,可由一方取得所有权,并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此方案旨在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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