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侵占罪是什么类型
职务侵占罪的范畴及其特性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被视为一种危害财产利益的犯罪类型。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该罪行所侵犯的实质权益乃是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从其客观层面来看,即为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的员工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务资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违法犯罪行为。所谓职务侵占罪,便是指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内的从业人员,利用自己所处职务岗位的特殊优势,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将本应归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占为己用,且此等非法所得的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本罪中的“单位”并不仅限于国有性质或集体所有制的单位,还涵盖了私营性质的单位。
然而,对于此处所提及的“单位资质”问题,则需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此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也是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领域普遍认可的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职务侵占罪的概念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乃指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相关配套的各类事业机构中的从业人员,凭借其在本职工作中所收取的便利条件,私自将该等单位所拥有的财务资源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的行为,且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财物数额需满足较大的法律规定才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然而,若只有非法侵吞、占有该类单位财物这样的行为发生,但是涉案金额又未能满足相应的要求,那么该行为就无法构成此种犯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找什么样律师
就职务侵占罪事例而言,诚挚推荐您优先考虑具备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您服务。这些律师熟知刑事诉讼程序、证据规则以及刑法相关条款,能够精准地把握事例的发展脉络,从而在法律层面上为您提供最优解。其次,选聘擅长处理经济犯罪领域的专业律师也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对诸如职务侵占等涉及到经济问题的犯罪行为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为您提供更为全面且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那些拥有良好声誉及成功事例的律师,这将直接体现出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辩护成果。同时,我们也强烈建议您关注那些具备出色沟通技巧和高度责任感的律师,他们能够及时与您分享事例的最新动态,全力以赴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在选择律师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慎重挑选出能够为您提供坚实法律后盾的专业人士。
职务侵占罪是危害财产利益的犯罪,侵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财产所有权。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行为即构成此罪。单位不仅限于国有或集体所有,也包括私营单位。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较大财物是构成此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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