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房产纠纷诉讼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二手房房产纠纷诉讼再审流程是怎样的
在启动再审程序并立案的初期阶段,通常是对案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其关注焦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的时间是否超逾法律规定的两年期限;
其次,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的再审请求权;
第三,对提出再审请求的生效裁判文书而言,是否允许提出此类申请;
第四,申请人所提出的再审理由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相关规定;
最后,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是否具有再审的司法管辖权,以及申请人提交的再审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二手房房产证没下来可以买卖吗?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指出,未经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严禁转让。
房地产证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倘若缺失该等证件则表明并不具备对该财产的所有权。
因此,对于缺乏房产证的房屋进行销售,无疑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买卖双方均明知卖方尚未取得房产证,然而仍签署了一份关于买卖无房产证房屋的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这份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购买二手住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完成产权过户程序。
而完成过户手续的前提条件便是前往房产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当您准备前往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二手住房过户事宜时,必须携带齐全以下两类证件:
《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有土地证》。
只有在您成功获得以上两证之后,方能证明您已经百分百拥有了所购买的二手住房的所有权。
在此期间,若仅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国有土地证》中的任意一种证件,房产管理局将无法为您办理过户手续。
因为这类房屋原本的业主仍然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且此等所有权不可轻易分割及转移至他人名下,故此类房屋也不能随意进行公开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二手房房产纠纷二审情况如何
二手房产纠纷领域内的二审事件往往错综复杂,涉及诸多因素。首要的是要回顾一审的审理过程与决定,进一步观察反抗方提出的上诉理由以及他们带来的相关证据。倘若一审已经对事实做出了明确的判定,并且适用的法律法规也无不当之处,那么二审很可能会维持原判。然而,若出现了新的关键证据,或者一审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出现了明显的错误,那么二审便有可能改变原有的判决结果,甚至将事件发回重审。在二审阶段,法院将会对双方提交的所有证据进行重新审查,以确定它们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事件的关联程度。同时,对于事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法院也会进行深入细致的再三评估。所以,作为当事人的一方,在二审环节请务必详细阐述您的主张,并尽可能地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观点。
再审程序立案初期,主要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关注焦点包括: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是否超逾两年期限;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再审请求权;生效裁判文书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理由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审理法院是否具有再审司法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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