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中断是否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后如何重新计算时限
诉讼时效中断之计算起始日期,乃自该中断之时算起,诉讼时效期限将得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制度的设立,是以权利人消极地未行使其权利作为前提条件;若无此种状态存在,则诉讼时效因其所欠缺的必要条件而无法成立,其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当被视为无效。在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下,自中断以及相关程序终结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限将得以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什么
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下,诉讼时效都会被中断,具体包括从中断之际或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所有的诉讼时效期限将重新予以计算:(1)权利人士向义务方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启动诉讼程序或是申请仲裁;以及(4)与上述诉讼及仲裁程序等同效力的其它情形。【辟谣】请求支付抚养费用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吗?事实上:答案是肯定的解析:依照法律条款,存在以下几类请求权并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碍行为、消除危险行为;(2)不动产所有权人和登记了的动产所有权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以及(4)法律明确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因此,请求支付抚养费的确不再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提醒】关于诉讼时效的详细规定有哪些呢?(1)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设为三年。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话,就依照该特别规定而定。(2)诉讼时效期间将自权利人认知到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始算。如果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话,依旧按照该规定执行。但请注意,自权利人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诉讼时效的,则可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中断怎么样判
诉讼时效中断,系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过程之中,由于法定事由的产生与出现,导致原本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全部失去法律效力,待此种中断事由得以消除的那一刻,诉讼时效期间自此重新计算。法院在确定诉讼时效是否确实存在中断现象时,往往会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斟酌和考量:首先,权利人向义务人人发出实质性的履约请求,例如此类的催告函;其次,义务人表示愿意履行相应义务,形成了还款承诺等文书;再者,权利人选择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这两种方式;另外,还有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境,如提交支付令申请、申请破产以及申报破产债权等等。总的来说,是否应当认定构成诉讼时效中断,需要结合每一个特定事例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对上述所列举出的各类法定事由是否已经成立进行全面、深入的综合剖析与评估。
诉讼时效中断自中断时重新计算,需以权利人未行使权利为前提。若无此前提,诉讼时效不成立,已进行期间无效。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自中断及相关程序终结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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