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有哪几项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工伤赔偿,其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针对治疗工伤所需的医药费用;
其次是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所产生的伙食补助费用;
再次是为了促进工伤员工康复而产生的相关康复费用;
最后则是为了满足因工伤导致肢体部分或者全部残疾而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以及配置轮椅等辅助器械所需的各项费用。
此外,如果已经被评估为伤残等级并且经过国家设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有必要进行生活护理的话,那么相关的护理责任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月度来承担,同时还会根据伤残等级给予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有什么费用
在工伤赔偿方面,主要涉及到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贴、交通出行费用、住宿费用以及辅助工具购置费用等多个方面;
同时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款项。
当劳动者因伤情严重而无法继续承担现有工作时,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此时企业应该负担并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赔偿有争议多久失效
涉及工伤赔偿争议的法律程序中,关于时效的规定主要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内,若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争议,则劳动者申请仲裁时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然而,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应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如对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时效的起算点及具体适用情形较为复杂,需要结合实际事例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对于造成残疾的,还需支付伤残补助金,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确保受伤员工得到及时、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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