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需要多少钱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的具体金额
根据现行的政策法规,我们需要向我国政府支付每平方米每年两元的国有土地使用费,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租赁费用。此项计算方式如下:第一种情况,如果有确切的交易价格达成,并未低于所在地区的基准地价测评平均值,那么在此基础上不低于40%的标准来计算应缴的土地使用费;
然而,若交易价格低于这个基准值,便应当按照全部土地价值的40%为基数来计算土地使用费。第二种情况,若是已经存在的土地使用权发生了转让者,在补交出让手续时,则按照地区的基准地价测评平均值的40%作为应缴的土地使用费。第三种情况,假设经过上述两种方式计算所得的土地使用费数额仍然存在争议,此时应当由土地使用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以评估结果中土地价值的40%为准来计算土地使用费。
另外,有一点值得注意,在用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格不能超过土地总价值的60%,而且在换算成本价格为市场价格之后,还需按不低于40%的比率计算土地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二、集体建设用地盖房子是否是违建
在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并且与最初申请用途不符的情况下,无论您在何种属性的土地上搭建任何形式的房屋或附着物,皆应视为违规建筑。
首先,要知道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各村庄集体所有,这点在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中有明确文字说明,即所签订的每份承包协议均禁止随意更改土地用途,需要遵循相关的合约规定。
其次,我们国家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对于集体土地用途的严格管理也做了明确的说明,各地政府对土地用途实行统一严格的管控。
凡是牵扯到改变集体土地的使用用途的任何行为,特别是涉及到房屋建设和附属设施的建设,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以及规划申报。《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集体建设用地拆迁房屋如何补偿
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补偿事宜主要分为如下几大类别:首先是对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该补偿将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以及建筑年龄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确定。其次是对于搬迁及临时安置所需支付的补偿费,这笔补偿包含了在整个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临时居住期间所需的安置费用。再者就是针对因拆迁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曾作为商业用途且拥有合法的运营手续,那么将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选择。其中,货币补偿的数额应当能够确保受迁户在相同或类似地段购得相同面积和居住条件的房屋。至于房屋产权调换,则需依照法定的面积标准和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换安排。具体的补偿准则和措施,将依据本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各拆迁项目的实际方案而定。请留意地方政府公布的相关通知与通告以获取最新信息。
现行政策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费为每平米每年两元,计算方式包括:按交易价格不低于40%或土地价值40%计算,转让时按地区基准地价40%计算,争议时由评估机构按土地价值40%计算,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不超总价值60%后再按不低于4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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