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作受伤能得到赔偿吗
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是否可获相应赔偿?
通常情况下,当出现相应的情况时是能够得到经济上的补偿的,但是具体的结果仍然需要依照实际情况而定。
值得注意的是,若符合以下例举中的任一种情况,均可尝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1)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劳动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来自于工作因素的意外损害;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内,从事与其生产、执行任务相关联的准备或善后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
(3)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劳动场所内,由于履行法定工作职责遭受来自于暴力或其他突如其来的意外损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因工作受伤需要赔付哪些费用
对于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损伤的人员,应给予补偿,其涵盖内容包括:
1、医疗(门诊或住院)费用、住院期间的餐饮补贴、外省市就医的交通及住宿费用、恢复治疗所需的项目费用、辅助器械使用费用,以及在停工治疗期间所应发放的基本工资;
2、对于达到残障等级的员工,应一次性支付残疾补助金、伤残生活补贴、伤残就业补贴以及一次性的工伤赔偿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因工作受伤如何要求公司补偿员工
对于在职员工因作业中的意外伤害而导致的情况,首先需要进行正式的工伤认定程序。该流程应当于事故发生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即30日),由就业单位提出申报。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限内未能主动发起此类申报,那么受损员工或者其家属,以及本单位内部的工会组织均有权在一年之内提出申报。在完成了工伤认定期内,紧接着便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进而确定相关的伤残级别。根据伤残级别的评估结果,来进一步计算出相应的赔偿款额,其中涉及的项目包括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护理费用,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等等。
假如贵司已经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部分的赔偿款项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剩余部分则由贵司自行承担。然而,如果贵司并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责任都将由贵司独自承担。
倘若在与贵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商议时出现分歧,受害员工可以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援助,若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因工作受伤一般可获赔偿,但具体结果需依实际情况而定。如符合以下情况,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1)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遭受意外损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从事准备或善后工作时受伤;(3)因履行法定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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