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15天检察院会起诉吗
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时,检察院是否会启动对案件的公诉程序,则完全依赖于该案的实际情形以及所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
倘若公安部门在执行调查工作过程中,成功搜集到足以证明犯罪行为的确凿且充分的证据,并在综合考虑后认为涉嫌犯罪行为的事实已经清晰明了,而且有关证据链条完整有力,那么公安机关便有权决定将此案提交至检察院审查,以便进一步开展公诉事宜。
然而,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尚显不足,或者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等因素,检察院也有可能选择不对其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诉权】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刑拘期满后,是否启动公诉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充分性。若公安部门获取确凿、充分的证据,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则可能进行公诉。反之,若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可能选择不起诉。
二、刑事拘留算在判刑里面吗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长将计入最终的判刑时长之中。
具体来说,羁押折抵刑期从刑事拘留生效之日起计算,若涉案人员最终被判定为管制,则其每一天的羁押时间可以折抵两日的刑期;
若被定罪为拘役或有期徒刑,则其每天的羁押时间仅能折抵一日的刑期。
2、在案件正式宣判之前,倘若涉案人员已经受到了羁押,即从刑事拘留或是逮捕的状态下度过了一段时间,那么这段期间所累计的时间将会在判决宣告后被计入刑期之内。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下几种类型的刑罚中,拘留期间的时间均会被包括在内:
(一)对于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而被判处管制的涉案人员而言,其刑期应自法庭判决得以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但在此之前已被提前羁押的天数,却可以扣减两倍的刑期;
(二)依据同一部法律,若涉案人员因为违反《刑法》第四十四条而被判处拘役,他(她)们的刑期也需要从法庭判决实施之日起算,并且在此之前已被提前羁押的日子也视为刑期的一部分,每一天可以抵扣一天的刑期;
(三)同样,根据这部法律条款,任何因涉嫌触犯《刑法》第四十七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他们的刑期将于法庭宣布刑罚执行日期之时算起。
但是,在此判决结果公布前已经被先行羁押的事件,同样可以每天抵扣一天的刑期。
《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刑事拘留算不算有犯罪记录
刑拘并不等同于犯罪记录。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它仅仅是整个法律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并不能被视作最后的刑事制裁决定。在实际司法运作过程中,如若被刑事拘留者最终经由法院判定为有罪,那么这种情况便意味着其个人档案将被记入犯罪记录之中。然而,倘若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以及审查起诉等多个环节后,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或被宣布无罪,那么此人便无需承担任何犯罪责任,也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每起案件的独特性及其所涉及的复杂因素,具体情况可能会因为案件的特殊性质及司法机关的判断标准而产生差异。
刑拘期满后,是否启动公诉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充分性。若公安部门获取确凿、充分的证据,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则可能进行公诉。反之,若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可能选择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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