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谁批
取保候审的决定通常来自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三方机构的共同审批。
更精准地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各自都拥有关于是否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加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权。
关于这个过程的每个阶段,罪犯的调查阶段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决策;
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则是由人民检察院来进行决定;
最后,在审判阶段,则是由人民法院来做出最终的决定。
在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时,相关部门不会只考虑单一因素,而是会全面考量案件的具体状况以及潜在的风险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由公检法三方审批,三方在不同阶段分别决定。侦查阶段公安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审判阶段法院决定。做出决定时会综合考量案件状况及潜在风险,而非单一因素。
二、取保候审开庭前几天会收押吗
取保候审这一执法手段,乃是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之中针对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制裁措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所有的被取保候审者都仍旧存在可能触犯法律的风险,他们仍有可能面临着未来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的命运。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当法院经过严格审查,认定对那些已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法适用缓刑时,通常会在案件开庭审理过后立即作出对被告人执行逮捕的决定。
这样一来,原本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下的被告人们就有可能在案件正式开庭后立刻遭到收监拘禁的境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开完庭会怎么判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手段,其执行与否及其对审判结果产生的影响受到诸多复杂变量的制约和改变。在通常情况下,法庭需要对所提交的案件材料、相关证据的可靠性以及被告对于犯罪行为的承认程度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深入评估与权衡。一般而言,如果证据链条完整且确凿无疑,那么被告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有罪。然而,实际判决结果还会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如被告是否存在自首情节、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属于初次犯罪等等。一旦被告被判定为有罪,其可能面临的判决结果将涵盖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要刑罚,同时也可能涉及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罚。值得强调的是,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判决结果都应依据其独特的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结论。
取保候审由公检法三方审批,三方在不同阶段分别决定。侦查阶段公安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审判阶段法院决定。做出决定时会综合考量案件状况及潜在风险,而非单一因素。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