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是为了什么
刑事拘留这一法律制度的宗旨在于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高效运作及顺利推进。
当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某一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时,在面对紧迫局势,由于时间仓促,无法正式启动逮捕程序的情况下,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口头发布暂时性的强制命令即所谓的刑事拘留。
通过实施刑事拘留,相关部门得以迅速有效地掌控犯罪嫌疑人,避免其逃脱侦查、审判,甚至可能出现的继续犯罪、销毁证据等恶劣行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这一法律制度的宗旨在于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高效运作及顺利推进。当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某一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时,在面对紧迫局势,由于时间仓促,无法正式启动逮捕程序的情况下,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口头发布暂时性的强制命令即所谓的刑事拘留。通过实施刑事拘留,相关部门得以迅速有效地掌控犯罪嫌疑人,避免其逃脱侦查、审判,甚至可能出现的继续犯罪、销毁证据等恶劣行径。
二、刑事拘留是不是要坐牢
对于拘留是否等同于坐牢这一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区分以下两种法律用语:
拘留可细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三种类型。
其中,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均属于惩罚性措施;
而刑事拘留则为强制性的侦查手段。
此外,“坐牢”一词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较为普遍,其含义涵盖了各类受到监禁限制的行为,有时也特指刑事处罚。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判决宣告前的所有羁押期限(包括刑事拘留阶段及逮捕后的羁押时间)皆可用于折抵相应的刑期。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刑事拘留律师约见多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有权向看守所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在此种情况下,看守所应立即予以安排,且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某些特殊事件或存在特殊情形的情况,可能会对会见时间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律师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是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便可以依法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此时,看守所会尽快为律师提供会见机会,以此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维护了律师的职业权利。
刑事拘留这一法律制度的宗旨在于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高效运作及顺利推进。当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某一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时,在面对紧迫局势,由于时间仓促,无法正式启动逮捕程序的情况下,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口头发布暂时性的强制命令即所谓的刑事拘留。通过实施刑事拘留,相关部门得以迅速有效地掌控犯罪嫌疑人,避免其逃脱侦查、审判,甚至可能出现的继续犯罪、销毁证据等恶劣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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