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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欠款需要共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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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2 · 1254人看过
导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么就可以视为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但是,如果债务不是基于家庭的共同需要、共同经营或者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并且有证据证明,那么就属于个人债务,对方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夫妻一方的欠款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夫妻一方的欠款需要共同偿还吗

通常来说,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配偶一方背负的债务是否需由两人共同承担,应依据特定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判定。

若欠款是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那么从理论上讲,这笔债务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配偶一方有证据表明,该笔债务并非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债务,那么这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期间,配偶债务是否共担需视情况定。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则视为共同债务,双方共担。但若债务非基于家庭共需、共营或双方同意,且有证可据,则为个人债务,对方不担还款责。

二、夫妻一方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在夫妇关系中,一方负有的债务并不一定是共同债务。

当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内以自己的名义负担的家庭日常需要开销的债务,这便是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这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高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类债务便不再被视为共同债务。

只有在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些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此外,配偶一方在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非法活动期间产生的债务亦不适用于共同债务的范畴。

合同签订时即已存在的债务,不受夫妻关系存续期的影响,也不是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实际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例外。

针对共同债务,夫妇应当承担起连带的清偿责任,即使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状态发生了变化,也不会影响到这种责任的履行和延续。

(1)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首要考虑的应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2)在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债务,或者当事人原本便采取了各执己财的财产制度且未有夫妻共有财产存在的情况下,夫妇双方必须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的债务可以执行另一方吗

通常情况下,夫妻其中任何一方的债务无法直接用以清偿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当存在如下特殊情景时,则需考虑对另一方的财产执行,:既若此项债务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那么另一方也将需要负担起还债的责任,此时,他/她的财产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强制执行。至于如何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主要依据在于这笔债务是否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而产生的,或者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等等。例如,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债务文件上签了字,那么这笔债务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然而,如果某一方以自己的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那么这种债务在原则上应该被归属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方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债务实际上是用作于夫妻共同的生活需求、共同的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

婚姻期间,配偶债务是否共担需视情况定。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则视为共同债务,双方共担。但若债务非基于家庭共需、共营或双方同意,且有证可据,则为个人债务,对方不担还款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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