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包括哪些
在借款诈骗罪的法律规定中,它不包含依法进行的常规借贷行径,即贷款人具有明确且诚信的还款意向,并积极践诺还款责任。
这其中,也不包含因为无法预测和抵抗的外力因素导致无法如期履行还款责任的状况。
另外,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这是一种投资行为而非单纯的借款行为,同时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的情况,同样不被视为借款诈骗罪的构成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借款诈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借款型诈骗犯罪的立案条件有着严格的规定。
具体来说,若行为人借助借款等手段对公私财产进行诈骗行为,无论侵害的对象是个人财物亦或是公众财产,只要数额达到法定的标准,就应当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并采取追诉措施。
其中,关于诈骗金额的划定,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法条,当诈骗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至十万元之间时,即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需要马上启动刑事程序进行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情节复杂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款诈骗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立案准则,主要涵盖如下四大要点:- 行为人需抱有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之恶意,捏造诸如引进投资资金、实施重大项目之类的虚假借口,抑或是伪装成真实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等形式。- 在实施过程中隐瞒关键事实,从而成功诈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个人,也可以是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其行为直接侵害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至于立案的具体标准,通常情况下,诈骗金额需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然而,由于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实际的立案条件与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若您对此类问题存有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借款诈骗罪定义中,排除了合法借贷行为,即贷款人具诚信还款意愿并努力履行。同时,未预见不可抗力致还款延期亦非其范畴。若借贷双方协议明确为投资行为,风险共担,此亦不构成借款诈骗罪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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