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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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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1 · 1455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处理吗

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处理吗

刑法上的拘留措施通常由国家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决定和执行。

关于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拘留问题,若出现以下七种情况之一的,则可依法先行拘留:其一,正在为实施犯罪行为做准备工作;

其二,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到;

其三,被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罪行;

其四,在其身边或者居住场所发现了犯罪证据

其五,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

其六,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其七,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法上的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有七种情况可先行拘留:准备实施犯罪;正在实施或刚实施完被发现;被指控;身边或住处有证据;犯罪后企图自杀、逃离或在逃;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身份不明无法提供真实信息。这些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立案?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当执行刑事拘留时,其最长期限不可超過三十七天,同时在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对此类犯罪案件予以立案。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部门有权对已经符合预设条件的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预先采取拘留措施。

侦查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采取拘留措施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必须进行讯问。

根据具体情况来看,若需执行逮捕,通常的拘留期为十日,但最长不应超过三十七天;

在此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人民检察院也须针对是否批准逮捕作出明确决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后什么时候能取保候审

关于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否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限制,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给出明确定论。然而,理论上来说,犯罪嫌疑人员一经刑事拘留便可开始申请获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权利,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在事例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出现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至于能否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其关键因素在于是否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的行为;身患重疾、无法自主生活,或是孕妇、正值哺乳期内的妇女,同样也不能对现有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威胁;在羁押期限届满之时,事例仍旧未能顺利完成处理工作,亦需使用取保候审手段等。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归属于公安司法机构。在进行取保候审申请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相关部门,倘若决定机构否决了取保候审请求,亦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拒绝理由。

刑法上的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有七种情况可先行拘留:准备实施犯罪;正在实施或刚实施完被发现;被指控;身边或住处有证据;犯罪后企图自杀、逃离或在逃;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身份不明无法提供真实信息。这些情况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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