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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信用卡诈骗的金额是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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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0.11 · 1592人看过
导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通常如下所示: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予以立案追诉。 -恶意透支,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予以立案追诉。
构成信用卡诈骗的金额是多少元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的金额是多少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通常如下所示:利用伪造信用卡、虚构身份证明获取信用卡或利用废弃的信用卡,以及非法借用他人的信用卡等进行诈骗行为,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而不足人民币五万元的;

恶意透支行为,其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人民币五十万元的,均应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处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但是,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二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通常如下所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虚构身份证明获取信用卡或利用废弃的信用卡,以及非法借用他人的信用卡等进行诈骗行为,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而不足人民币五万元的;恶意透支行为,其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人民币五十万元的,均应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处理。

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量刑?

在认定为信用卡欺诈犯罪时,相关司法法规规定了以下量刑准则:

首先,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金;

其次,对于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相应的惩罚则升级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构成信用卡诈骗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文规定,所谓信用卡诈骗罪,乃是以非法占有所图、公然违反信用卡管理规章制度为手段,借助真实有效的信用卡进行各类欺诈活动,从而骗得财物价值显著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这一犯罪行径须具备以下四大相关要素:第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亦或是采用虚构了相关身份证明以此骗领到的信用卡来从事金融活动;其次,非法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第二,冒充他人名义使用信用卡;最后,恶意透支,这是指在持卡人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前提下,透出超过其应享有额度或规定期限的金额,且经过发卡银行方面两次书面催告要求还款之后至逾期三个月之内仍未偿还款项的行为。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涉及的金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五万元人民币,则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信用卡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通常如下所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虚构身份证明获取信用卡或利用废弃的信用卡,以及非法借用他人的信用卡等进行诈骗行为,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而不足人民币五万元的;恶意透支行为,其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人民币五十万元的,均应依法予以立案侦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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