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不足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倘若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某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取保候审,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进而面临判刑,这主要取决于后续侦查工作的推进以及所搜集的证据之多寡。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构得以深入收集到充足的证据,足以证明确切证实了该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那么该犯罪嫌疑人仍有可能会被提起公诉并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然而,若经由补充侦查之后,依然未能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那么便应撤销此案,从而避免由于证据不足导致的错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证据不足取保候审一年后怎么办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且经证实证据不足时,即不应当提起公诉。
在任何司法程序中,只要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均应由相应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并决定是否进行公诉。
若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已进行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仍发现证据不足,则应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而对于涉嫌犯罪的当事人仍然处于羁押状态的情况,应当立即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证据不足取保候审还会起诉吗法院
在被取保候审后,当事人并不认为本案就此告终,尽管在当前阶段暂时缺乏足够的证据,但是依然有可能面临指控。取保候审实质上是一种刑事法律强制性的手法,其宗旨在于确保刑事审判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假使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执法者获得了新的充足且确凿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行为已经构成,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有权提起正式的司法诉讼。反观之,如果在更深层次的调查过程中仍旧无法获得足以支持定罪的重要证据,并且不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然而,这其中涉及到对全案证据的全面评估,以及对犯罪性质、情节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例仍处于调查与审查的过程中,最终是否会被提起诉讼,将取决于证据的充实程度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若证据不足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其最终是否判罪取决于侦查进展及新证据。若侦查机关搜集到确凿证据,嫌疑人可能被公诉受刑;反之,若补充侦查后仍无足够证据,案件应撤销,以避证据不足的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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