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能彻底没事了吗
解除羁押并非表示完全脱离风险。
关于案件审理,取保候审属于其中一项刑事强制手段,旨在确保刑事被告在立案后直至判决作出之前,无需继续遭受拘禁之苦。
然而,若日后的调查与审理揭示被告的确涉嫌犯罪,那么他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反之,倘若经最终深入调查证实当事人并未触犯法律,或犯罪行为极其轻微,无法构成犯罪,抑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等特殊情形,则当事人便可免于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会判吗
1.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将被判定为缓刑抑或是不起诉,仅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对最后的判刑毫无影响,实际需依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及案件情节进行综合性的分析,相应作出判决。
同时我们须认识到,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本质上与最终的刑罚判决截然不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取得取保候审资格的被告人均会被判定缓刑。
2.关于取保候审之后的判刑,具体结果往往取决于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所掌握的证据、导致取保候审的缘由、取保候审期间是否有漏罪行为发生、是否涉及新的违法犯罪等诸多因素。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属于公安部门。
3.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某些特定情况,便可能需要做出逮捕决定,进而改变原有的判刑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同意才能立案
获取保释信誉的过程并不一定需要获得特定人员的批准或首肯方可开展,而依据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可向相应的司法机构提交申请。此项权利的授予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大部门。一般而言,当我们谈论到获得保释信誉,决定权通常掌握在这几家司法机构手中。这些决定总是基于对事例性质、情节、涉嫌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考量后得出的。当然,在整个流程中,各司法机构也都明确了各自的权限范围。例如,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就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当事人保释;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这一权力便交给了人民检察院;而进入审判程序时,法院则拥有最后的决定权。通常情况下,保释祈请的提出往往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是辩护律师来完成的。然而,最终能否得到批准,还需看办案机关根据事例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评估与判断结果。
解除羁押不意味完全安全。取保候审系刑事强制措施,保障被告候审期间自由。若查实犯罪,将担刑责;若查明无罪、罪行极微或证据不足,则免于刑罚,体现法律公正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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