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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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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2256人看过
导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打民事诉讼官司时,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1.原告得跟案件有直接关系,就是说,您得是这个事情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法院才会受理您的案子。2.您得知道被告是谁,法院才能给您送信、开庭通知什么的。3.您得在诉状里写清楚您想要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也就是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还要有事实和理由来支持您的请求。4.您的诉讼请求得在法院的受理范围内,属于该法院管辖,不然法院可能不接您的案子。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提起民事诉讼需满足如下几个必备条件:

首先,原告须为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其次,案中须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

再次,原告必须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相关事实和理由;

最后,具体的诉讼请求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并且应当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起诉后多久立案

通常而言,大部分案件都能够立即进行立案程序;而对于那些当场无法做出明确立案决定的案件,将会在此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十五天或者三十天里面进行最终的决定。其次,我国人民法院对所有依法应受其规范的一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自诉案件,实施了立案登记制度。当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起诉或自诉申请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有诉状全部接收,并向提交者开具书面证明文件,同时标明收到时间。只要这些诉状及相关资料满足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便会当即正式立案。反之,如果申请不合乎法规要求,人民法院则需给出明确的解释。若原告或者自诉方递交的诉状及相关资料存在严重瑕疵,人民法院需要向他们提供一次性书面通知,告知他们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修改补充。在他们进行相应的修正之后,法院再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对于这部分人士,法院会在从收到他们补充的材料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审查期。如果在设定的期限内,他们还未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正,法院有权直接将诉状退回,纪录在案;但是,如果任何一方仍然决定继续提起诉讼或自诉,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不予受理或立案的决定。在经过充分的修改和补充之后,若诉状及相关资料依然未能达到法定标准,法院有权作出不予受理或立案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三、民事诉讼起诉费是多少

依据民事诉讼中所涉事宜的种类与涉案金额之异同,事例诉讼所需支付的手续费亦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对于财产事例而言,其诉讼费用在诉讼主张金额或价额基础上,依照比例分段累加计算缴纳。例如:索求金额未超出1万元者,每件须缴交50元诉讼费用;若索求金额介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2.5%的比例缴纳;若索求金额大于10万元且小于20万元,则需按2%的比例缴纳,依此类推。至于非财产事例,如离婚事例,每件需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而在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等特定事例中,每件需缴纳100元至5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此外,劳动争议事例每件仅需缴纳10元诉讼费用。关于管辖权异议事例,若异议未能成立,每件需缴纳50元至1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以上所述各项具体费用标准,均以法院最终发出的收费通知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应满足几个条件:原告需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需明确被告身份;原告须有具体诉讼请求及相应事实、理由;诉讼请求需在法院受理范围,并属于相应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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