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需要判缓刑吗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取保候审和判缓刑之间存在着诸多关联性,但两者并非必然的因果关系。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以便于后续的审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而缓刑则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给予罪犯一定的宽大处理,使其在监外接受改造并重新融入社会。
因此,在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会被判处缓刑,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综合判断,其中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等等因素。
若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具有良好的悔过表现且不再具备犯罪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则有望获得缓期执行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如何收监
一旦开庭审理结束并宣告被告被判定为实体刑罚时,通常情况下,被告将会在法庭上立即遭受收押之惩处。
而在此之后,在法院裁决正式生效之时,司法机关亦将依法发出执行通知,届时负责执行具体交付监狱施以守卫之任务的人员,须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即一个月之内)完成将罪犯送交监狱服刑的职责。
经裁定不适宜收监且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之人,将获得监外执行的宽待。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囚犯而言,若存在法律规定之内的特殊情况,便可暂时给予准许监外执行的待遇。
然而,对那些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抑或自伤自残者,均不可实行保外就医。
一切在本法之中对罪犯的确具有重大疾病,并且必须在外面治疗的情况进行了严格规定,需要进行保外就医的囚犯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开具相关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取保候审后取得谅解书怎么处理
获释等待审判时期内获得受害人书面原谅信函,无疑为该事例的处理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有力支持。具体而言,受害人的谅解书可以作为法庭审判时量刑从轻考虑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践过程中,当您成功获取到受害人的谅解书之后,应当立即将其递交给相关办理事例机构,并且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接下来的诉讼程序之中。根据实际经验,如果事例尚处于调查阶段,这有可能加强公安机关对于侵犯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的准确把握,从而影响到事例是否需要继续深入调查以及之后的处理结论。如果事例已经提交给了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那么检察院将会全面考虑整个事例的所有情况,包括您所获得的谅解书在内,以此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以及提出怎样的量刑建议。总的来说,在获释等待审判时期内获得受害人书面原谅信函,您应该依法依规地向相关办理事例机构反映情况,以期能够争取到更为有利的事例处理结果。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和判缓刑有关联但非因果。取保候审是保障嫌疑人自由以利审判,缓刑是刑罚执行方式让罪犯监外改造融入社会。取保候审后是否判缓刑要依案情综合判断,如犯罪严重程度等。若犯罪情节轻,被告人认罪悔罪且无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社区无大影响,就可能获缓刑判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